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三门峡市中心医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YT-2025-021
三、项目预算金额: 11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内容:本项目为三门峡市中心医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服务内容及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期限:二年。
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达到正常运行条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六、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4项内容。
注:以上资料收存复印件壹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5年4日7日9时整
2.地点: 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共河南省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8-3118019
采购人: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98-311866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030385095
公告附件: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法定代表人为 , 联系方式为 。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自成立以来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我单位非联合体参加磋商。
九、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采购相关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