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彩色高速文档扫描仪购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彩色高速文档扫描仪购置项目。
1.2 采购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17-18。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彩色高速文档扫描仪。
2.2 采购数量:3台。
2.3 采购预算:18.6万元。
2.4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2.5 简要参数描述:本项目采购产品为最新一期(21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扫描类型:A3平台+自动送稿,扫描方式:双面扫描,扫描分辨率:100-600dpi(1dpi步级)(黑白/彩色)(光学分辨率600dpi),电源:AC220-240V 50-60Hz,接口:USB3.0。(详见询价文件)
3. 询价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询价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
3.2 询价公告日期:2017年6月12日
4. 评审信息
4.1评审日期:2017年6月16日下午15:30
4.2 评审地点:巩义市人民检察院5楼会议室
4.3 询价小组名单:马继涛、陈虹、巴明杰
5. 成交信息
5.1 成交供应商名称:巩义市鑫海联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5.2 成交供应商地址:巩义市建设路科技市场内
5.3 成交金额:179,550.00元
5.4 主要成交的名称、数量、单价、投标总价、规格型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投标的主要产品规格型号
交货期
Panasonic扫描仪
3台
59850
179550
松下KV-S7097
合同签订之日后15日历天内
6.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巩义市新兴东路110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71--6459251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刘先生 庞女士
电 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