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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彩色高速文档扫描仪购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035  发布时间:2017/6/19 14:11:00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彩色高速文档扫描仪购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彩色高速文档扫描仪购置项目。  

   1.2 采购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17-18。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彩色高速文档扫描仪。  

   2.2 采购数量:3台。  

   2.3 采购预算:18.6万元。  

   2.4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2.5 简要参数描述:本项目采购产品为最新一期(21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扫描类型:A3平台+自动送稿,扫描方式:双面扫描,扫描分辨率:100-600dpi(1dpi步级)(黑白/彩色)(光学分辨率600dpi),电源:AC220-240V  50-60Hz,接口:USB3.0。(详见询价文件)  

3. 询价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询价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  

   3.2 询价公告日期:2017年6月12日  

4. 评审信息   

   4.1评审日期:2017年6月16日下午15:30  

   4.2 评审地点:巩义市人民检察院5楼会议室  

   4.3 询价小组名单:马继涛、陈虹、巴明杰  

5. 成交信息  

5.1 成交供应商名称:巩义市鑫海联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5.2 成交供应商地址:巩义市建设路科技市场内  

5.3 成交金额:179,550.00元   

5.4 主要成交的名称、数量、单价、投标总价、规格型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投标的主要产品规格型号  

交货期  

Panasonic扫描仪  

3台  

59850  

179550  

松下KV-S7097  

合同签订之日后15日历天内  

   

6.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巩义市新兴东路110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71--6459251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刘先生  庞女士          

    电  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