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8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室外配套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获财招标采购[2017]36号
三、招标单位:获嘉县人民检察院
四、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金额:1945651.70元 拟任项目经理:刘鸿堂
公司地址:城关镇食品工业园工横二路东段北侧
联系人及电话:刘鸿堂 13103732929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精中建设有限公司
金额:1946792.41元 拟任项目经理:牛瑞辉
公司地址:汤阴县食品工业园工横二路东段北侧
联系人及电话:牛瑞辉 13633909933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嘉星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金额:1947454.79元 拟任项目经理:赵泽民
公司地址:延津县城关北街 联系人及电话:赵泽民 18568202260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曹红彬 简忠际 李雪军 吉鸿丽 曲向伟
七、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6月5日
八、招标人:获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获嘉县友谊大道北侧
联系人:张春武
电话:136339090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9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付素云
电 话:13837341881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获嘉县财政局0373-7107511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如果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招标人联系。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获嘉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