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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上店镇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2016、2017年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924  发布时间:2017/6/28 16:34:00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上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汝阳县上店镇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2016、2017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 项目名称:汝阳县上店镇建制镇示范试点项目2016、2017年项目。  

1.2 招标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55(兴建)。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建设地点:汝阳县。    2.2 资金来源:上级奖补资金、市县财政配套及其他资金。    2.3 建设工期:100日历天。  

2.4 预算金额:约5272万元。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杜绝死亡事故、市级文明工地。  

2.6 标段划分:项目共计13个标段,本次招标4个标段:  

    第一标段:经二路、郭木线西延、老临木路汝南段道路建设项目;  

    第四标段:新大街道路建设项目;  

    第五标段: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站、垃圾运输车)及农贸市场(市场内建设、入场道路、污水)建设项目;  

        第十二标段:墙体外立面改造项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日期  

    3.1 招标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3.2 招标公告日期:发布日期为2017年06月02日,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日期为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09日。  

四、中标公告媒体  

   本次中标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五、评标信息    

    4.1 评标日期:北京时间2017年06月27日下午15:00整  

    4.2 评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3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战军、刘治兵、睢慧民、崔红、谭唯    

六、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博建筑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林州市横水镇中心大街1号       

     中标价:壹佰贰拾陆万壹仟肆佰叁拾玖元捌角贰分(¥1261439.8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开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中华路北段中原高新区建筑企业总部  

     中标价:壹佰贰拾陆万肆仟壹佰肆拾肆元捌角肆分(¥1264144.84)  

第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天泽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洛浦路1号7幢1-1302  

     中标价:伍佰贰拾伍万玖仟肆佰陆拾叁元伍角伍分(¥5259463.55)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市昶明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经四路004号9号楼1单元202室  

     中标价:伍佰壹拾万零柒仟玖佰捌拾柒元零玖分(¥5107987.09)  

第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超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汤阴县城关东大街路南  

     中标价:贰佰万零柒仟玖佰玖拾玖元陆角壹分(¥2007999.61)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与昆吾路交叉口北150米路东106号  

     中标价:贰佰万零玖仟贰佰壹拾贰元肆角贰分(¥2009212.42)  

第十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林州市国家红旗渠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楼  

    中标价:贰佰玖拾叁万捌仟零肆拾叁元整(¥2938043.00)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中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八鱼镇聂家湾村  

    中标价:贰佰玖拾柒万叁仟玖佰贰拾伍元整(¥2973925.00)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汝阳县上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13939917411  

   地址:汝阳县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国宝大厦1110室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79-65786688  

邮  箱:hnxjwtl@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