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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7027-1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河南豫南办案基地和许昌市检察官分院外墙装饰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596  发布时间:2017/6/30 22:54:00

一、项目名称:河南豫南办案基地和许昌市检察官分院外墙装饰工程  

二、项目编号:XCGC-F2017027-1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许昌市德星路与建安路交叉处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374—2610023  

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候先生      联系电话:13409357176、13080155505  

四、招标控制价: 7896100.03元,工期:10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五、开(评)标时间:2017年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记录如下:  

投标人

名称

投标报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

   

对开标过程

是否有异议

中建国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54214.11

100

合格

嘉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971575.21

100

合格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013558.79

100

合格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102703.1

100

合格

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7080338.98

100

合格

河南省双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6980132.19

100

合格

河南晶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184572.26

投标函100天投标函附录50天

合格

河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171681.96

100

合格

河南鑫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153330.03

100

合格

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194848.78

100

合格

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

7184558.92

100

合格

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7001962.41

100

合格

河南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217037.98

100

合格

目标工期:100日历天

目标质量:合格

招标控制价:7896100.03元

七、投标人评审情况如下(综合计分法):  

一、清标: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13家投标单位均通过清标评审。  

二、初步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河南省双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由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六条初步评审(4)“同一投标人是否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具体为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费与商务标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费不一致,“未通过”初步评审。其余12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三、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评审情况如下:

投标单位

投标人综合得分

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中建国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1

2

嘉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5.2

3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2.56

1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