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编制项目招标开标会议于2017年7月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汝阳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编制项目
招标编号:SH-ZB-2017096
招标范围:汝阳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编制项目的设计服务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7年 6 月1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7月3日上午9:30 评标地点:在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六楼会议室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邓绍会、吕冬红、罗翠娟、史瑞、李向航
四、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鑫淼生态水利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38号
中标金额:29.9万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徐春芳
证书编号:B0110090001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嵩县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地址:嵩县两程路水利小区
中标金额:29.97万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闫俊飞
证书编号:C03904120900005
五、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六、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6日
七、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公示日内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应安排中标人代表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设计合同的签订。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水利局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837920317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837981715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