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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17年政法装备专款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浏览量:1938  发布时间:2017/7/3 20:32:00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17年政法装备专款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17年政法装备专款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PXZC-ZX-2017012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电脑、打印机、安检设备、网络设备、液晶拼接屏、LED显示屏等相关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采购内容(参数及要求)、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格标准;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约96万元;  

2.4供货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 质保期:3年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公告于2017年6月7日至6月1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6月29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成员:何宗耀 杨敬周 赵磊 孙玉 申亚涛五、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创博立捷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9.615000 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博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2.232000 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富利升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2.503000 万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863199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7 1553753880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