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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洛龙区农林局农技推广购买化肥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062  发布时间:2017/7/4 10:58:00

关于洛阳市洛龙区农林局农技推广购买化肥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农林局的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农林局农技推广购买化肥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农林局农技推广购买化肥项目(二次)  

标书编号:HNCA2016-ZB12-118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6】170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硫酸钾型复合肥32吨;生物有机肥83吨。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审日期:2017年7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广利街与政和路交叉口西南角)  

六、磋商小组名单:杨英军、王建、刘克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河南荣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石油路58号  

八、成交金额:大写:贰拾叁万壹仟元整  小写:2310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7月4日(应是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洛龙区农林局  

地  址:洛阳洛龙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3258944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09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06895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十五、附:洛阳市洛龙区农林局农技推广购买化肥项目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