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就中共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奖补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中共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奖补资金项目
采购编号:偃公采〔2017〕033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7〕036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套)
单价(元)
总价
(元)
1
中转垃圾箱
珠峰、垃圾箱
(尺寸:1802mm*1303mm*1080mm)
500
2660
1330000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质保期:一年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6月8日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日期:2017年6月9日至6月15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2017年7月3日15:30分
评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评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
张延生 杜东源 贾书琴 陈留芳 沈世卿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中标人名称:洛阳珠峰华鹰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岳滩镇赵庄寨村)
八、中标金额
中标金额:小写:¥133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元整。
九、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7月4日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质疑受理要求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中共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偃师市民主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许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379-6771083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0号凯瑞君临商务1909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0379-80888984
代理机构邮箱:zzmc1909@163.com
十四、招标文件
附:中共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2016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奖补资金项目招标文件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