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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公示

浏览量:2000  发布时间:2017/7/5 17:44:00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就本次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  

2、采购编号:LZC2017-Ag064  

3、 资格预审公告日期及媒体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 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4、评审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 7月4日  

开标、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小组成员 :李二顺、刘亚红、姜文艺、姜国勤、刘平、刘素品、王晓静  

5、评审结果  

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方法对申请人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6、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事项:  

采购人: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老城大街西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503570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新城铭座6楼616/618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2193699    

公示期: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