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禹王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开封市机场东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机场北路-310国道)PPP项目”组织采购,2017年6月28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并发布了该项目社会资本方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已满,且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开封市机场东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机场北路-310国道)PPP项目
2.采购编号:DZKFGC-GK-2017-(01)004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谈判日期:2017年6月28日
5.谈判备忘录签订日期:2017年6月28日
6.预中标公告日期: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5日
二、评审及确认谈判信息
1.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朱颂军、金辉、巩晓敏、武洋、耿丽君、吴玉民、高敏。
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朱健、吕锋捷、刘慧、金辉、宋小旺、吕云鹏、朱颂军、张玉鹏、许琦。
三、中标社会资本信息
1.中标社会资本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中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2.中标社会资本地址:开封市汴京路53号
开封市新门关街156号
四、主要中标条件
1. 中标金额:年度可用性服务费31767900元,合理利润率5.78 %,折现率4.36%,年度运营绩效服务费1067500元,合作期内服务费总额42686.02万元
2. 合作期限:暂定为15年(含建设期2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
3. 服务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9-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及其他国家、河南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验收质量合格。
(2)工期要求: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全部完工。
(3)运营维护质量要求: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06)、《城市道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Z-51-2006)、本项目《PPP项目合同》约定及其他国家、河南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满足民众交通使用。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暂为28593.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864.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794万元、预备费2381万元、建设期利息2554万元。
5.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禹王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开封市五一路21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1-2326712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先生 冯女士
电话:0371-86550392
PPP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10-88086760
公示时间: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