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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鹿辛运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项目二次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浏览量:3625  发布时间:2017/7/6 18:45:00
鹿邑县鹿辛运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项目   二次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对鹿邑县鹿辛运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资格预审,现将本次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鹿邑县鹿辛运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项目;  

采购编号:鹿采购[2017]0125号;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鹿辛运河鸣鹿路至西迎宾大道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治理范围为鹿辛运河鸣鹿路至西迎宾大道西900米处,全长4.44㎞,主要实施河道开挖工程4.44㎞、边坡护砌工程4.44㎞、截污改建工程4.44㎞、人行步道(河北侧修建2米滨水步道,2米游园步道,南岸修建3米运动滨水步道,1.5米人形步道)、河堤护栏(鹿辛运河部分河堤护栏增补)、桥梁工程2座(厚德路桥、景观桥)、沿河绿化、广场硬化及沿河景观工程,广场硬化铺装、景观栈道、给水、电力工程、亮化工程等。  

2.3采购内容:鹿邑县鹿辛运河综合治理提升工程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24510.00万元,拟采取PPP模式(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进行融资建设。  

2.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即BOT)的PPP运作模式;由选中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资产归政府方所有,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完好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2.6项目全生命周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限):项目合同期限定为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  

2.7 项目回报机制: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政府以国有良性资产收益向项目进行政府付费。  

三、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7日至2017年06月13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7月5日  

评标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红皋、薛显军、李志浩、刘芊、李青  

五、评审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三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  

联系人:薛先生  

电  话:13939462586  

   

代 理 人: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 系 人: 徐女士  张女士                   

电   话: 0371-60926170   17719882065  

电子信箱: longhuadl@163.com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394-7187182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