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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农商银行营业场所、自助设备监控、报警及智能安防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131  发布时间:2017/7/7 19:22:00

代理机构编号:HNTYLY-2017-25号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偃师农商银行营业场所、自助设备监控、报警及智能安防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偃师农商银行营业场所、自助设备监控、报警及智能安防项目  

2、招标人: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可同时报名,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出现几个标段同一家单位都是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的中标价有高到低的顺序选择。  

一标段:偃师农商银行火神凹分理处营业场所、自助设备监控、报警及智能安防项目  

二标段:偃师农商银行李村支行营业部、姚凹分理处营业场所、自助设备监控、报警及智能安防项目  

5、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开标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09时30分  

7、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翠云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8、评标信息: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对投标单位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一标段有效单位共3 家;二标段中,河南省银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资格审查中,未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资格审查未通过,因此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单位共3 家  

9、评标结果: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根据有效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河南鸿祺科贸有限公司                     165808.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郑州新世纪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64551.63元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郑州新世纪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340617.0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河南鸿祺科贸有限公司                 330835.00元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未按照要求提交或质疑的内容未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717721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与翠云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79-60666767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