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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工业区大安小学综合楼项目、汝阳县刘店镇第二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汝阳县2017校舍维修项目(三屯红军、蔡店张沟、王坪柳树等项目学校)评审结果公告

浏览量:1724  发布时间:2017/7/14 15:44:00

汝阳工业区大安小学综合楼项目、汝阳县刘店镇第二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汝阳县2017校舍维修项目(三屯红军、蔡店张沟、王坪柳树等项目学校)评审结果公告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教育局的委托,就汝阳工业区大安小学综合楼项目、汝阳县刘店镇第二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汝阳县2017校舍维修项目(三屯红军、蔡店张沟、王坪柳树等项目学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于2017年7月11日15时00分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汝阳工业区大安小学综合楼项目、汝阳县刘店镇第二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汝阳县2017校舍维修项目(三屯红军、蔡店张沟、王坪柳树等项目学校)

1.2项目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52 号 (海纳)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标段:汝阳工业区大安小学综合楼项目。二标段刘店镇第二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三标段汝阳县2017校舍维修项目(三屯红军、蔡店张沟、王坪柳树等项目学校)。

2.2资金来源:一、二标段为全面改薄资金;三标段为校舍维修资金。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一、二标段为240日历天;三标段为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    

公示日期: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7月11日15时00分

评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 陈丙常、陈红九 、姚向前 、赵林 、刘乐玲 。

五、评审结果: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洛阳市金乐安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叁拾壹万壹仟叁佰捌拾捌圆玖角柒分整;(¥2311388.97 元)

工   期: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项目经理:张波       注册编号:豫241111122573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中博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叁拾贰万壹仟伍佰捌拾伍圆壹角贰分整(¥2321585.12元)

工   期: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项目经理:吴振华       注册编号:豫241111121015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中博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万叁仟零伍拾玖圆伍角整(¥2003059.50 元)

工   期: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项目经理:吴振华       注册编号:豫241111121015

第二中标候选人: 洛阳市金乐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零壹万伍仟叁佰伍拾陆圆玖角陆分整(¥2015356.96元)

工    期: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项目经理:张波         注册编号:豫241111122573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千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玖拾玖万贰仟壹佰壹拾伍圆肆角贰分整(¥992115.42 元)

工   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项目经理:邓小龙       注册编号:豫241121227638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中博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玖拾玖万陆仟贰佰捌拾陆圆捌角肆分整(¥996286.84元)

工   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项目经理:吴振华       注册编号:豫241111121015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单位名称:汝阳县教育局

联系人和电话:李先生    18625975557

地    址:汝阳县城凤山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武先生   15637983320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北、中州大道西公寓A座1单元12层A9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注明法定代表人手机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理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