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洛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后续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选取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受偃师市水利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偃师市洛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后续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选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洛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后续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选取项目
采购编号:偃公采〔2017〕040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于2017年7月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登载了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7月14日
评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三室
评标小组成员:郭明苏(组长)、关利君、齐现辉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1号北京硅谷电脑城1517号
中标金额:698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同仁街31号
中标金额:720000.00元
四、本次评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偃师市水利局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916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865286
联系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206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
定稿 偃师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偃师市洛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后续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选取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