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九州平台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建安建工公字〔2017〕57号 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人民政府 蒋李集镇刘王村道路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工程 公开招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906  发布时间:2017/7/17 16:27:00

建安建工公字〔2017〕57号

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人民政府

蒋李集镇刘王村道路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工程

公开招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17〕57号。

2、项目名称:蒋李集镇刘王村道路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工程。

3、招标控制价:1120890.10元。

二、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7年7月17日。

2、评标地点: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4112室。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注册建造师

及证书编号

工期

(日历天)

中标价

(元)

1.河南娄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彭可    

豫241151583069

50

1018823.29

2.河南聚发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崔进元  

豫241141563171

50

1003563.52

3.河南骏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尹喜恩   

豫141060805739

50

1019723.17

4、公 示 期:

2017年 7 月18 日至2017年 7月 20 日,若公示期无异议,期满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公示地点:《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人民政府。尚保军,13733740766。

2、代理公司: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黄岩,13598980629。

四、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