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灵宝市豫灵镇政府屋面防水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豫灵镇政府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2、项目编号:HYZB-TP-01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工程概况:灵宝市豫灵镇政府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预算资金:186011.55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告媒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媒介上发布。
2、公告日期:2017年7月12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7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人民银行8楼,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辉宇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4000元(壹拾捌万肆仟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豫灵镇
联系人: 王先生 18939089985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向北200米凯利国际A28层
联系人: 常女士 15516206658
电话及传真: 0398-2199036
各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
2017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