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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引黄入冀补淀公路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000  发布时间:2017/7/19 19:05:00

清丰县引黄入冀补淀公路工程开标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10时(北京时间)在濮阳市阳光大厦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清丰县引黄入冀补淀公路工程。

招标编号:ZXYZB-2017-256。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403443.28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成忠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通用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422079.6 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龙兵

第三中标候选人: 榆林市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440828.19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马少博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476341.36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代昆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仁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498690.99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黄凤梅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安徽腾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521175.25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孔建生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苍龙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740915.18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胡波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路通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760052.77 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曾红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辉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779305.64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德俊

第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井冈山市博达公路施工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383290.72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 肖为民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正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383290.72 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旭

第三中标候选人: 靖边县秦龙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10401935.99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春

第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建星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800694.75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汪长新

第二中标候选人:周口龙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827320.15 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新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天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853945.55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建华

第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大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557817.85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育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河海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595757.5 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雄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三众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595757.5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阳光

第七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宝鑫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556405.92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吉苗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海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651299.32 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程长洪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杰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689233.89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马强

第八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商丘市东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1.06%

                         项目总监:金元德

第二中标候选人:许昌华通路桥监理检测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1.06%

                         项目总监:刘斌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北浩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1.07%

                         项目总监:崔松岩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4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清丰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