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九州平台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安阳高新区第三小学运动场、大门、室外道路、管网、围墙项目二次施工中标公示

浏览量:1931  发布时间:2017/7/20 8:52:00

项目名称

安阳高新区第三小学运动场、大门、室外道路、管网、围墙项目施工二次

项目编号

S2017SG052-1

招标人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联系方式

杨凤忠13937297056

招标代理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仝锐18537214020

公示时间

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4日

中标时间

2017年7月17日

质量目标

合格

工期

90日历天

建设地点

黄河大道与武夷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安阳高新区第三小学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数

/

中标范围

和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内容

中标价

6051942.7元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投标报价

(元)

建造师

商务标

技术标

企业综合实力、业绩及产品性能

得分

排名

第一

中标候选人

河南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6051942.7

程光辉

57.51

8.79

28

94.30

1

第二

中标候选人

四川大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102262.05

卢德议

58.26

8.74

26

93.00

2

第三

中标候选人

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954536.16

左红伟

53.72

9.12

28

90.84

3

河南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231725123607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410523197911041015  

四川大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72955077P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510102196409162618

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722766221376N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410123197704025010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