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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公安局关于巩义市治安刑事技术用房大楼保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046  发布时间:2017/7/20 17:15:00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公安局委托,就巩义市治安刑事技术用房大楼保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1 项目名称:巩义市治安刑事技术用房大楼保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 巩财谈判采购-2017-22。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谈判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2.2 预算金额:49.5万元。

   2.3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保洁物业管理服务。

   2.4 服务期限:一年。

3. 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

3.2 公告日期:2017年7月13日。

4. 评审信息 

   4.1评审日期: 2017年7月19日            

   4.2 评审地点:巩义市新华路佰金苑宾馆四楼会议室

   4.3 谈判小组名单: 姚超、徐青琴、贾小会

5. 成交信息 

5.1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慧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2 成交供应商地址:巩义市陇海路3号(行政中心一楼)

5.3 成交金额:450000元 

   5.4 主要成交标的概况:保洁物业管理服务

   5.5 服务要求:服务期限一年

6.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公安局

地  址:巩义市永新路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592659198

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庞女士

电  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巩义市公安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