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汤阴县汤河107国道至南张贾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安阳市汤阴县汤河107国道至南张贾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开标会议于2017年7月19日上午09时00分在安阳市市民之家四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市汤阴县汤河107国道至南张贾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SL2017KS032-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
投标报价:项目批复的勘测设计费的98.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5417346568W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勘察设计阶段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其他成果依据招标人要求时间节点提交
项目负责人:牛志丰 证书编号:B0914090000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经批复勘察设计费的99.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415803905B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勘察设计阶段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其他成果依据招标人要求时间节点提交
项目负责人:陆海 证书编号:B19030900144
第三中标候选人: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经批复勘察设计费的96.5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416529258D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勘察设计阶段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其他成果依据招标人要求时间节点提交
项目负责人:邓绍会 证书编号:B03040900004
三、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4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水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汤阴县水务局
电 话:0372—6213493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阴县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372-629366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万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936697620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