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1日,经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对明湖办事处加工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购置办公用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 购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明湖办事处加工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购置办公用品项目
三、采购编号:郑经采公开(2016JLDDL)171 号
四、公告网站: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经开区政府采购网》。
五:公示时间:2017年7月21日
六、评标信息:
评审日期:2017年7月21日
评审地点: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审小组名单:马志军、赵全喜、姚红军、常青、张学军
七、评标结果:
A包
第一成交人:河南微品云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283810.00元
第二成交人:河南奥美家具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290150.00元
第三成交人:河南贝特办公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289347.00元
B包
第一成交人:郑州录成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241037.02元
第二成交人:河南贝特办公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247062.94元
第三成交人:河南微品云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244049.98元
C包
第一成交人:郑州穿透力广告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190093.32元
第二成交人:河南创智广告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191871.97元
第三成交人:郑州八方广告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193428.29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 话:13653868777
地 址:郑州市航海路与第一大街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阎先生
电 话:0371-60933926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政七街省汇中心A座2709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事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经开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