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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符区兴隆乡三条道路工程流标公告

浏览量:1815  发布时间:2017/7/25 15:42:00
祥符区兴隆乡三条道路工程,采用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在 开封市祥符区政府采购办 的监督下,于 2017 年 7月 19 日 10 点 00 分在开封市祥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修筑面积共计5169平方米 2、项目地址:祥符区兴隆乡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594328.06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7月19日 评标地点:开封市祥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办法:二轮报价 评委主任:杨 建 评委成员:李俊丽 、刘雨 四、否决投标原因 开封市可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纳税证明,初步评审未通过。河南省亭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缺少评标办法2.2中的○9总平面图和○10节能措施,技术评审不合格。 五、评标结果 因对本项目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本项目流标。 六、公示期限 2017年7月 20日至2017 年7月24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电 话:0371-26668106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2600056 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058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