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2017水土保持工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开标会议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县2017水土保持工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
合同编号:XXSB -2017-JL-01、XXSB -2017-SG-01~04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监理标(XXSB -2017-JL-01)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侯选人: 河南天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5037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谢德华 总监岗位证书编号:JLZ2013410074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 豫水建监理安全15663号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省理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51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胡长虹 总监岗位证书编号:JLZ2012410117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 豫水建监理安全15633号
第三中标侯选人: 河南日月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152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吴军民 总监岗位证书编号:JLZ2013410101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 豫水协监安201600087
(二) 施工Ⅰ标(XXSB -2017-SG-01)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侯选人: 河南金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87651.15元
拟任项目经理:朱卫峰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1123239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177
第二中标侯选人:商丘市金龙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85772.45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锦超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14106090754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416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10515.52元
拟任项目经理:殷秋菊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09112042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1348
(三) 施工II标(XXSB -2017-SG-02)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侯选人: 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073301.25元
拟任项目经理:殷秋菊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09112042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1348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073209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鹏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06090931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1113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鑫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139441.23元
拟任项目经理:李川林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3133962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497
(四) 施工III标(XXSB -2017-SG-0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侯选人: 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108591.81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鹏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06090931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1113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097898.29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昆仑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5158162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43789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147259.76元
拟任项目经理:贾晓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4145215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1282
(五) 施工Ⅳ标(XXSB -2017-SG-0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侯选人: 新县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2366831元
拟任项目经理:李洋洋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5157036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440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351008.56元
拟任项目经理:贾晓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4145215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1282
第三中标侯选人:井冈山市博达公路施工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350607.25元
拟任项目经理:马同春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赣23613131824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赣水安B(2014)0003243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31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397716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
联系人:周忠辉
电 话: 0371-69153806
传 真:0371—69153807
行政监督机构: 新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6-2987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