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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2017水土保持工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751  发布时间:2017/7/27 11:23:00
新县2017水土保持工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开标会议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县2017水土保持工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 合同编号:XXSB -2017-JL-01、XXSB -2017-SG-01~04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监理标(XXSB -2017-JL-01)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侯选人: 河南天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5037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谢德华 总监岗位证书编号:JLZ2013410074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 豫水建监理安全15663号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省理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51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胡长虹 总监岗位证书编号:JLZ2012410117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 豫水建监理安全15633号 第三中标侯选人: 河南日月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152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吴军民 总监岗位证书编号:JLZ2013410101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 豫水协监安201600087 (二) 施工Ⅰ标(XXSB -2017-SG-01)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侯选人: 河南金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87651.15元 拟任项目经理:朱卫峰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1123239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177 第二中标侯选人:商丘市金龙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85772.45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锦超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14106090754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416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10515.52元 拟任项目经理:殷秋菊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09112042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1348 (三) 施工II标(XXSB -2017-SG-02)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侯选人: 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073301.25元 拟任项目经理:殷秋菊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09112042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1348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073209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鹏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06090931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1113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鑫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139441.23元 拟任项目经理:李川林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3133962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497 (四) 施工III标(XXSB -2017-SG-0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侯选人: 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108591.81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鹏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06090931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1113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097898.29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昆仑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5158162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43789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147259.76元 拟任项目经理:贾晓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4145215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1282 (五) 施工Ⅳ标(XXSB -2017-SG-0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侯选人: 新县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2366831元 拟任项目经理:李洋洋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5157036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440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351008.56元 拟任项目经理:贾晓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4145215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1282 第三中标侯选人:井冈山市博达公路施工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350607.25元 拟任项目经理:马同春 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赣23613131824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赣水安B(2014)0003243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31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397716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 联系人:周忠辉 电 话: 0371-69153806 传 真:0371—69153807 行政监督机构: 新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6-2987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