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电动叉车、热收缩膜采购项目1包(二次)结果公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电动叉车、热收缩膜采购项目1包(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概况:
1.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电动叉车、热收缩膜采购项目1包(二次)
1.2招标编号:DCZX-HN-2017-219号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招标货物概况:电动叉车2台,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2017年7月6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烟草公司内网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栏目》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7月27日
评标地点:许昌中原福港大酒店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1包: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中标候选人排序
1
河南海捷伦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518000.00
87.09
1
2
郑州北方叉车有限公司
496000.00
85.20
2
3
河南豫杭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554000.00
72.01
3
五、发布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烟草公司内网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栏目》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联 系 人:张亚威
联系电话:0374-2788018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0374-3199766
公示期为: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31日
七、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
谨对参与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