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息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息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项目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息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询价项目
招标编号:息财网询2017【0621】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UPS电池、移动硬盘、多功能一体机、警用手铐、防爆毯、强光手电、数码照相体视显微镜等设备的采购;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3、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4、质保期:不少于1年,部分产品厂家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的以厂家质保期为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预算:人民币149900元。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7月17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7年7月26日15点00分
评标地点:信阳市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
评标委员会名单:杨勇(业主代表)、张玲、刘传德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息县新卓信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息县城关镇东街商贸街南侧
中标金额:148740.00元
名称
文检数码照相体视显微镜
一体机
台式机
防爆毯
数量
1
1
8
1
价格
9870
17690
47680
3330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息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6-5930321
地 址:信阳市息县县城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8038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七、中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2017年7月27日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息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