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龙源十三街与连霍高速立交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公示
浏览量:1841 发布时间:2017/7/28 19:03:00
郑东新区龙源十三街与连霍高速立交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经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现将郑东新区龙源十三街与连霍高速立交工程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LYSSJLJ-SG合同段:
序号 申请人 资格预审评审结果 未通过原因
1 郑州市公路工程公司 通过
2 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3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4 河南省中原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5 郑州市路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6 河南万达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7 洛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8 河南省平顶山中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9 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0 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1 华盟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不通过 不符合资格审查标准“2.7 业绩不满足最低要求”
12 河南省光大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3 重庆川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4 河南高速发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5 河南同济路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16 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LYSSJLJ-JL合同段:
序号 申请人 资格预审评审结果 未通过原因
1 河南省中原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过
2 河南高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3 郑州宇中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过
4 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5 河南海威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6 开封市天平路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过
公示期:10日
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进行书面实名投诉。投诉人的投诉行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等文件规定。对恶意虚假投诉的投诉人,一经查实,将列入河南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