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邢口106线超限站路面加宽、地磅建设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在县公管办、县采购办、县职务犯罪预防科的监督下,于2017年8月1日上午10点30分在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杞县邢口106线超限站路面加宽、地磅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486000.0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11点40分
评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评委主任:夏伟
评委成员:李文仓、王怡人、张红琴、赵峰
四、否决投标原因
无
五、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元) 中标质量 中标工期 项目经理
第一: 河南省国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85301.04 合格 20日历天 汤腾飞
第二: 河南洪海实业有限公司 485930.89 合格 20日历天 李丹
第三: 开封市路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85984.06 合格 20日历天 王同超
六、公示期限
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4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县采购办:0371-28666979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537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3787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