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息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息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息县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7】0619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息县人民检察院无纸化多功能会议室设备的采购,所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
2.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51万元;
4.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7月10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7年8月2日15点00分
评标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
评标委员会名单:卢士梅、王玉山、范文超、陈亮、夏宁*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息县大息地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息县息州大道西段泰和苑门面楼1号
中标金额:505000.00元
名称
显示系统
中控系统
无纸化系统
数字会议跟踪系统
扩声系统
其他及配件
价格
6500
130700
198710
38660
22380
108050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息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6-5930321
地 址:信阳市息县县城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8038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七、中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2017年8月3日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