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竹林乡郭屯村文化广场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杞县竹林乡郭屯村文化广场项目,项目编号为:汴农办(2017)15号,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在县公管办、县采购办、县财政局、县职务犯罪预防科的监督下,于2017年8月2日10点00分在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开封市杞县竹林乡文化广场建设。 2、项目地址:杞县境内 3、招标控制价: 施工标段:伍拾万零玖仟陆佰伍拾贰元壹角陆分(¥509,652.16元)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7年8月2日12点00分 谈判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评标室 谈判办法:竞争性谈判 谈判小组组长:管泽江 谈判小组成员:范世明、许欣然 四、否决投标原因 无
五、谈判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省盛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458000.00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养护期:2年 项目经理:张朝众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蔡县恒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458500.00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养护期:2年 项目经理:李根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恒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459000.00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养护期:2年 项目经理:韩世云
六、公示期限 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7日 谈判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竞争性谈判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成交结果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采购人将签发成交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县采购办:0371—28666979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杞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28333329 代理机构:河南省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385980
邮 箱:hnhuaxia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