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就S314郑三线孟津寒水花坛至孟津新安交界段大修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S314郑三线孟津寒水花坛至孟津新安交界段大修工程监理,HT17-0726109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本项目招标范围:拟建工程大修阶段(含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招投标、预(结)算初审等工作;(共一个标段,详见谈判文件)。
3.2服务周期: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各项目施工合同为准。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6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2017年08月02日14时30分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中和国际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韩素华、曹春、 葛小芳
七、推荐成交人依次为:
第一成交人:河南路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115100.00元 地址:洛阳市廛河区下园路华林新村付109号
第二成交人:河南豫路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报价:116200.00.00元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
第三成交人:开封市天平路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报价:116800.00元 地址:开封市国道310原杨寨收费站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2017年08月03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到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葛女士
电 话:0379-63213872
地 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44号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小姐、李先生
电 话:15236101093 18537966999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子街交叉口路口东大曌国际2#-3-1402
十四、附:洛阳市公路管理局S314郑三线孟津寒水花坛至孟津新安交界段大修工程监理谈判文件
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3日
S314郑三线孟津寒水花坛至孟津新安交界段大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7.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