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城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
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华正国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虞城县城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二次资格预审。现就本次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虞城县城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7)048号
招标编号:商公资代[2017]030号
控制价:23959.94万元
三、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
五、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日期:2017年8月1日
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评标专家:韩永杰、李先进、曹天华、张蕾、周献坤
七、评标结果:废标
八、废标单位及原因
评审小组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了评审。其中: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和江苏中道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投标文件中未附机械设备发票、审计报告附件不全;天津东方奥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和常州创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投标文件中未附机械设备发票、审计报告附件不全;郑州市兴隆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和江苏金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投标文件中未附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联合体成员审计报告附件不全;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投标文件中审计报告无附件、未附机械设备发票、未附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天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牵头人)和南昌市世纪园林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未附机械设备发票;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要求,均未通过评审。
九、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5839061777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华正国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窦先生
电 话:0371--55698792、18503803857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