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就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焦作市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
二、招标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7】028号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 年6月23日至2017 年6月29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7年8月1日
2、评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承华、魏淑卿、陈红九、杨东瑞、李伟
五、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单位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评审结果,一致同意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名顺序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基本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41065805.07元
项目经理:母建永
证书编号:豫241070801703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42768833.38元
项目经理 :张玉梅
证书编号 :豫241151578013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41813938.92元
项目经理 :舒雪梅
证书编号 :川251131499314
六、废标单位和原因: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其中:
1、中建华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缺少项目特征描述:报告厅通风工程030704001001、报告厅暖气工程031009001001等;多清单:教学楼土建011201001004、食堂土建010101002001;缺清单:教学楼土建011201001005、食堂土建010101002002。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2、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缺清单:景观绿化b002、b003、b004、b005、B009。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3、凯天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家单位: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工程量清单变更通知书项目特征描述不符:门卫土建工程010804007002、综合楼消防电工程030905001001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4、河南民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多清单:综合楼土建010103001002、女宿舍楼土建011505005001、011505005003;缺清单:综合楼土建010103001003、女宿舍楼土建011505005002、011505005004;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工程量清单变更通知书项目特征描述不符:门卫土建工程010804007002、综合楼消防电工程030905001001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5、河南超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资格评审标准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
以上13家投标单位均予以废标。
七、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电话:0391-3588818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1-3568791
八、招标联系人信息:
招标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0391-356365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女士 电话:0391-8764666 1567098970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