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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环保、公安机动车尾气联合执法点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浏览量:3289  发布时间:2017/8/4 15:10:00

固始县环保、公安机动车尾气联合执法点设备采购项目

结果公示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固始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固始县环保、公安机动车尾气联合执法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固始县环保、公安机动车尾气联合执法点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CGZ-2017-01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规模: 购置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1套,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设备调试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质保期:供方对货物提供 1 年的质量保证期和终身维护服务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于2017年7月1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08月04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商务22层(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谷付清、王年安、刘芊、王占洋、王秋生。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淮坊宇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36.5万元

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设备调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质保期:供方对货物提供一年的质量保证期和终身维护服务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夏庄镇高新一路158号

六、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

      

固始县环保、公安机动车尾气联合执法点设备采购项目07-07.pd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固始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河南省固始县蓼北路西段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0376-8182758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王女士、田女士

电话:0371-63976168/63976198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固始县环境保护局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