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九州平台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洛宁县公安局基层所队业务用房(长水派出所、交警中队)建设工程

浏览量:1757  发布时间:2017/8/4 16:47:00
洛宁县公安局基层所队业务用房(长水派出所、交警中队)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DHLY—2017—065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洛宁县公安局基层所队业务用房(长水派出所、交警中队)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宁县公安局基层所队业务用房(长水派出所、交警中队)建设工程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工程名称:洛宁县公安局基层所队业务用房(长水派出所交警中队)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DHLY—2017—065 2.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4、项目概况:本工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2044.38㎡,大门总建筑面积约226.14㎡。本工程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224.43万元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 四、招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8月3日 评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评标委员会:李灿国、张慧兰、张军伟、田冰冰、李琪伟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市福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 洛宁县兴宁西路南竹园新村 报价:2239688.16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及编号:张万民 豫241151577536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军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东环路南段 报价:2244168.39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及编号:史粉穗 豫241080909780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公安局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0379-63130598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兴宁中路 邮政编码:471700 代 理 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6室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978611405 0379-60898285 电子邮箱:dahualy379@126.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3日内以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