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鸡湾水库前期附件报告项目第四标段(二次),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水利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鸡湾水库前期附件报告项目第四标段(二次);
2、项目编号:卢采购公[2017]第157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概况:鸡湾水库位于洛河干流上游卢氏县徐家湾乡境内,距离卢氏县城约50km,为中型水库。水库控制流域面积3596km2,水库规划总库容7440万m3,鸡湾水库的开发任务是以防洪、发电、灌溉及城乡供水为主,并具有拦沙减淤等作用。
5、标段划分:第四标段:卢氏县鸡湾水库文物考古调查工作报告
6、招标范围:第四标段:卢氏县鸡湾水库文物考古调查工作报告的编制(详见招标文件)
7、工 期:第四标段: 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备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第四标段须具有经年审的文物勘探许可证资质,拟投标项目领队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 月19日至2017年6月23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企业近期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注: 1、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贰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
2、另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备由招标人统一到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
3、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 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第四标段: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小写:¥15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10日15 时00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杨保国
电 话:18639806023
地 址:卢氏县中兴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
联系人(电话):何军(0398-2118368) 18697322255
电子信箱:DHGS8108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