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标准化学校建设课桌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7年5月2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P17“第四章 3.2节能环保政策(4分)”变更为“3.2节能环保政策(2分)”;删除其中“(1)节能产品:所投货物有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2分(以提供标明所投产品位置的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为依据)。”
2、原招标文件P19“3.5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7分,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售后服务的最低要求方可得分)”变更为“3.5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9分,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售后服务的最低要求方可得分)”;其中“(5)所投产品在招标公告发布前为保险公司承保产品,有保险单且在保险期内的得2分。”变更为“(5)所投同类产品在招标公告发布前为保险公司承保产品,有保险单且在保险期内的得2分。”
3、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上午9时30分”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