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Y2017GC06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阴县2017年第一批占补平衡项目已由安国土资办发[20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阴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汤阴县2017年第一批占补平衡项目
2.2 建设地点:汤阴县韩庄镇、宜沟镇、伏道镇、瓦岗乡境内
2.3 工期要求:每标段60日历天
2.4 招标主要内容:土地平整、新建机井、低压地埋管道、低压地埋线农函、农桥、预制砼渠道、田间道路、标志牌,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报告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共分为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汤阴县宜沟镇三里屯村田间道路工程等;
第二标段:汤阴县宜沟镇长沙村、张家庄村田间道路工程、农桥、管涵等;
第三标段:汤阴县宜沟镇西黄六厂村、赵窑村、棘针庄村田间道路工程、管涵等;
第四标段:汤阴县韩庄镇樊庄村、北张贾村、部落村、董庄村、庞洼村、西云村、小河村土地平整及田间道路,农涵等;
第五标段:汤阴县伏道镇大性村南街、司马村、瓦岗乡大江窑村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等;
第六标段:汤阴县韩庄镇新建机井、地埋管道、地埋线及机井配套水泵、井堡等;
第七标段:汤阴县宜沟镇、伏道镇新建机井、地埋管道、地埋线及机井配套水泵、井堡等。
2.6 投资金额:约93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6-7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各标段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5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与所投标段相符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农田水利、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安全饮水等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3.3需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报名时间内,即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查询内容需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如有));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报一个标段。
2013年-2016年在汤阴县土地整治与占补平衡项目不达标或到期(未)拒不验收的企业,本次招标禁止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无记名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第1-3标段:2017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4-7标段:2017年7月18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阴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元女士
电 话:0372—6202068 139399746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371-65716296 15903722001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X年X月X日看到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获悉,汤阴县土地整理中心将进行 项目建设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项目经理: 身份证: 手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公司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
7、授权委托书;
8、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 2-7项各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留检察院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