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十三中学的委托,就郑州市第十三中学关于笔记本电脑购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十三中学关于笔记本电脑购置项目
1.2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7-67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平板式微型计算机一批;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3采购预算:4982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针对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3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
3.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5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附查询网页截图。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 年6月20 日—2017年 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楼807室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须符合《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2017年3-5月);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有效期内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针对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提供网页查询截图);2014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附查询网页截图。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另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11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航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郑航宾馆3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航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郑航宾馆3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第十三中学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15188377916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佛岗村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18039296035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楼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