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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山城区实验中学操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1971  发布时间:2017/6/20 17:0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区实验中学操场改造项目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区实验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塑胶跑道面层、人造草坪和围墙粉刷,其中塑胶跑道面积约3200平方米,人造草坪面积约28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长风南路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总 投 资:约90万元;  

2.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检测及验收手续的办理;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不低于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是塑胶跑道和人造草坪生产厂家的应提供塑胶跑道和人造草坪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所投塑胶跑道产品须提供符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质量控制标准》(试行)即深圳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人造草坪须提供符合《体育用人造草》GB/T 20394-2013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90万及以上体育运动场项目业绩一项。(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国家级体育用品专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本单位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其它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出具社保管理部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3.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人员: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开具日期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近三年未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形成不良行为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附件三:图纸】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3本次招标项目变更(如有)、延期(如有)等事项,投标人均可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查看相关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既为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山城区实验中学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 0392-69925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    话:0392-6855788  13633926112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