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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崖底村安置房土方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74  发布时间:2017/6/20 17:29:00

湖滨区崖底村安置房土方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湖滨区城市住宅开发公司的委托,现对湖滨区崖底村安置房土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LHSSG2017-044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主楼基坑地下车库开挖约158000㎡;  

2、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虢国路以南文化路以东;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已落实。  

5、投资额:约240万元;  

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  

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房建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证件和资料  

报名时必须带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17年3月-5月;  

3、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函)。  

5、资格审查表原件(填写并盖章)三份;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报名时审查上述证件和材料原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 日至2017年6月26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三门峡市湖滨区文明路西区市直招待所院内30号楼503室(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  

单    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账    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湖滨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湖滨区招标办  

联系人(电话):郭先生(0398-2772102、13525855566)  

招标人:三门峡市湖滨区城市住宅开发公司  

联 系 人(电话):陈先生(0398-21180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文明路西区市直招待所院内30号楼503室  

联 系 人(电话):韩女士(18039987361)  

电子邮箱: smxlh369@163.com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