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顶•御景园供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山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山顶•御景园供配电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QSZB201706023。
2.3建设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郑港二街与郑港二路交叉口西北角。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新建开闭所,2#楼新建2#居民生活专用配,新建商业及公用设施区域配,第二标段为6#楼新建1#居民生活专用配,新建商业及公用设施专用配,14#楼新建居民生活区域配。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从郑港二路一配到新建开闭所之间高压系统工程,开闭所到新建2#居民生活专用配高压工程,低压工程至表箱(含表箱);6#楼新建商业及公用设施专用配到2#楼新建商业及公用设施区域配高压工程,低压工程至公用设施专用箱,并负责整个供电工程报建、终验、送电及资料整合移交。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从新建开闭所到6#楼新建1#居民生活专用配高压工程,低压工程至表箱(含表箱);从新建开闭所到6#楼新建商业及公用设施专用配高压工程,低压工程至公用设备专用箱;从新建2#居民生活专用配至14#新建居民生活区域配的高压工程,低压工程至表箱(含表箱),并配合一标段报建、终验、送电及资料整合移交。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合同签订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以前且金额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3.4投标人须具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报名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1月1日以来开具的)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一份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注:1、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领取文件时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分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址:同报名地址;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5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山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经理
电话:0371-60151642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郑港二路与郑港二街交汇处西北角
8.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徐女士
电话:0371-53360703
联系地址: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500米中原广告产业园)
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网址:http://hnqs.zzjs.com.cn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山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