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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宝丰县教育均衡发展资金(四)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1892  发布时间:2017/6/20 17:57:00
招标网

宝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宝丰县教育均衡发展资金(四)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宝丰县教育均衡发展资金(四)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宝丰县教育均衡发展资金(四)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BFZC2017-AG-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总计划资金约519万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二次)共分为以下四个标段。  

标段  

标段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万元)  

第一标段  

图书  

批  

1  

60(实洋)  

图书架  

组  

100  

8  

第二标段  

图书  

批  

1  

60(实洋)  

图书架  

组  

100  

8  

第三标段  

小学数学、小学科学仪器  

批  

1  

70  

第四标段  

小学、初中美术器材  

批  

1  

5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多标段中标时可任选两个标段中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两个标段。  

二、   潜在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须提供2014至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单位出具的(2017年01月至03月份)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出具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0家在样书目录内的出版社针对本项目出具30份专项授权书(须注明采购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开标时提供,以便招标人当场核实);  

8、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9、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和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10、拟派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满足以下条件:①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劳务关系(须提供劳务合同);②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16年6月至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报名时一并提交网络查询页面、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第三、四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须提供2014至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两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单位出具的(2017年01月至03月份)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取得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销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8、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经国家和行业有关部门检验后的合格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  

9、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该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份以来该供应商与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10、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1、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和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 2017 年6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0分至 12时00 分,下午15 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 18 号);  

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 2017年6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0分至12时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