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铁门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3-1147】;
2.2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 【2017】082号;
2.3 代理机构编号:YHZB-2017112;
2.4 项目名称: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铁门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5 项目地点:新安县铁门镇;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项目规模:涧河北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亮化工程建设;涧河北路,道路全长429米,铺设宽7米的水泥路,两侧各建设宽2.5米的人行道;雨水管道采用D600、D500和D300铺设,污水管道采用D500和D400铺设;两侧绿化栽种栾树和红叶石楠,亮化采用双臂灯和单臂灯(详见图纸);
2.8 采购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乡镇自筹+整合其他资金;
2.10 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50万元;
2.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3质量保修期: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3.3本次谈判对供应商要求:需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2013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5供应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自颁发中级工程技术职称之日算起),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6 需提供本单位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
3.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一年以上(2016年1月以来)的真实有效的社保明细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提供网页版查询方式或当地社保局电话)。
3.8 供应商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3.9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10本次谈判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其他等级资质和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2谈判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人须与报名时保持一致,不允许更换,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竞争性文件购买时间:2017 年6月21日至 2017 年6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一楼大厅进行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无在建承诺;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无在建承诺;
(8)五大员岗位证书;
(9)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10)“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1)2013、2014、201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1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13)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一年以上(2016年1月以来)的真实有效的社保明细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提供网页版查询方式或当地社保局电话)。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不用提供社保证明。若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并提交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出售方式
5.1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1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7月3日下午15时10分整(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谈判人员名单:仝婷婷、钟晶晶。
9.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