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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福民工程4号安置小区建筑红线外铺装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793  发布时间:2017/6/21 9:55:00

1.招标条件  

伊滨区福民工程4号安置小区建筑红线外铺装施工工程己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滨区福民工程4号安置小区建筑红线外铺装施工工程。  

2.2 招标编号:HXZB20170473号。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伊滨区福民工程4号小区室外商业街铺装工程,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图纸设计为商铺外透水砖(含盲道砖)铺装,透水砖下做100mm厚C15混凝土垫层,150mm厚三七灰土垫层,树池做法为60厚300宽花岗岩压边,花岗岩下做100mm厚C15混凝土垫层,150mm厚三七灰土垫层。  

2.4 建设地点:伊滨区福民工程4号安置小区内。  

2.5 预算资金:约400万元。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工   期:3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须具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3 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本单位任职三年及以上(开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社保证明原件和银行确认的工资流水证明),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  

3.4 须提供2014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施工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广场施工项目或广场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景观绿化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其中绿化项目施工合同中载明广场面积的予以认可,没有载明的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一份。  

3.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6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7 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广场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8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2014年06月21日至2017年06月21日)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1日至2017年0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3室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  

    4.2.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拟派项目经理页面)。  

    4.2.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信用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4.2.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6月21日至2017年0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3室。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其他资料按成本收取。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2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0379-69691001

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6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邮  箱:hnhxlys@163.com  

2017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