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范县陆集乡人民政府张斗还村蔬菜批发市场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及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范县陆集乡人民政府,现委托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范县陆集乡人民政府张斗还村蔬菜批发市场项目;
2.2 招标编号:SH-ZB-2017112;
2.3 项目总投资:约180万元;
2.4 项目地点:范县境内;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9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3.4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资料员,且具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3.5 近两年(2015年度、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物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在网站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
3.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报名期间,开具内容需提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4.2 报名地点:阳光大厦负一楼;
4.3 招标文件获取: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携带的资料
5.1 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和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
5.2 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2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所有投标人报名后资料不得更换,且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万元整(¥30000元);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和《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范县陆集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393-5736481、138493101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葛女士
联系电话:18839396862
本次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