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关于正村镇镇区路灯采购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镇财政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 采购编号:洛新交易【2017】190号;
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6-980】号;
代理机构编号:YHZB2017303;
2.2 采购项目: 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关于正村镇镇区路灯采购项目;
2.3 采购地点:新安县正村镇;
2.4 采购内容及用途:高低臂路灯56基,庭院灯6基,主要用于镇区照明;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镇政府自筹资金;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 工期要求:18日历天;
2.9 预算金额:约4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3.3本次谈判对供应商要求:(1)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5 供应商须有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4.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月21日至 2017 年6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一楼大厅进行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六个月以上真实有效的社保明细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提供网页版查询方式或当地社保局电话),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不用提供社保证明;
若投标单位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收取以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出售方式
5.1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套、图纸200元/套,售后不退。
6.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07月03日下午15时10分整(北京时间)
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谈判人员名单:杨涛、钟晶晶。
9.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的要求由成交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93795330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105室
电 话: 0379-69916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