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汝阳县凤凰山入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阳县凤凰山入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2.2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汝政采【2017】072号;
项目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58号
2.3 项目概况:拟改造凤凰山入口道路,西起现状景区路,东至现状刘伶路,道路全长318.137米。改造内容包含:现状道路两侧增加人行道、完善并更换路灯、道路两侧增设污水管道;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工 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需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在开标时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由本公司交纳的本人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证明及社保网站打印的网页版。)
3.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6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截止时间:以开标前一日17:00(北京时间)为准。
【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结果: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以开标前一日17:00(北京时间)为准。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月22日至 2017 年 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汝阳县杜鹃大道与涧河路交叉口)报名。
4.2、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元/套;图纸收取工本费,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企业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根据豫建〔2016〕38号的规定,报名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备注:已换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9-68232129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10号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0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