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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所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

浏览量:1705  发布时间:2017/6/21 15:48:00

河南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所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所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  

1.2.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7-35号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标段1:主要负责:安阳市属县(区),面积约15万亩(包括内黄县、汤阴县、  

安阳县、林州市、龙安区、殷都区及北关区、文峰区、安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施用药剂:26%的阿维灭幼脲悬浮剂或1%苦参碱(防治对象为美国白蛾、需林木登记)等。  

标段2:主要采购苦参碱可溶性液剂  

1.5采购预算: 标段1: 90万元  

               标段2: 20万元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1.1标段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4年度以来(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有足够数量的飞机所有权或使用权,■提供权属或租赁证明(原件)。具有不少于2年飞防从业资格飞行员队伍,■提供飞行员飞防从业资格证明(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有飞防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2.1.2标段2: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4年度以来(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登记防治对象:林木害虫)。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国贸大厦A座1102室)。  

3.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10时00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市国贸大厦A座1103室  

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期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2-2163372   18837250365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永明路农业大厦1611室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26185672  

地址:安阳市国贸大厦A座1102室  

   

                                          日期:2017年6月21日